学院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撰写好申请书,提高申报的成功率,根据学校科技处的总体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申请的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 15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 仔细阅读科技处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见学校网页教研信息栏目上的通知)。
四、 学校、学院具体申报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 2017年12月28日,组织学院教师举办2018年NSFC申报交流座谈会。
2. 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22日,申请人通过本人基金委系统账号登录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3. 2018年1月22日——2018年2月26日,提交申请书初稿进行初审。
学院关于初审的安排:评审专家由申请者指定,时间、形式由申请者确定,但必须填写相关评审意见表(见本通知附件),于2月26日前将(专家签字的评审意见表)扫描件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liyarush@163.com,过时不候。
4. 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2日,各申请人根据初评意见,认真修改申请书并确定研究团队人员后提交科技处审核。
5. 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7日,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同时请相关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后将系统所有项目申请书再次退回申请人修改,并将专家审核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6. 2018年3月7日——2018年3月14日,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双面打印、须有水印)签章齐全后连同《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待基金委公布2018年指南后,科技处将适时公布于科技处网站“文档下载”中)交至科技处。所有类型的项目申请书必须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
说明:2018 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 申请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