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转自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2-04-20浏览次数:364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市教委决定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全市共设立60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300项,一般项目约300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项目研究年限为3年,项目起止日期均为2013年1月-2015年12月

科研创新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注重“创新”,因此,选题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和高起点,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与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1、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45岁以上(1968年1月1日之前出生)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

3、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鼓励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尚有在研历年上海市教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5、已申报2012年度市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本次科研创新项目。

四、项目申报采取各高校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

我校的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申报限额为15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申报限额为25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申报限额为5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申报限额为5项

五、重点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一般项目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遴选。

六、项目立项后先下达总经费的80%左右,预留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

七、科研创新项目我校实行院校两级评审,限额申报,各学院申报名额见附件。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后将纸质版申请书及申请人承诺函一式1份于2012年5月2日前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各学院须于2012年5月4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申请人承诺函》、《学院推荐函》、《申报一览表》各一式1份交至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126.com。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至市教委,同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申请书.doc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doc

32013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xls

4申请者承诺函.doc

5学院推荐函.doc

6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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